Tort
一种民事不法行为(违约除外),导致法律责任。
侵权是一种民事不法行为(违约除外),导致索赔人遭受损失或损害,并使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侵权法旨在补偿遭受损害的个人,与惩罚犯罪者的刑法以及补救自愿协议违约的合同法形成对比。这一概念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起源于日耳曼人的赔偿罚金制度,并通过英国普通法演变,同时在大陆法系中受到罗马法的影响。
在普通法体系中,侵权源于日耳曼人对不法行为的赔偿罚金制度,早期盎格鲁-撒克逊法律要求向受害人或其氏族支付金钱赔偿。称为“wīte”的罚金因扰乱公共秩序而支付给国王,而“weregild”则用于赔偿谋杀,以防止血仇。某些严重的不法行为,如盗窃或纵火,被视为“botleas”(不可补救),罪犯任由国王处置。阿尔弗雷德大帝的《法典》区分了故意和非故意伤害,并在责任认定中考虑身份、年龄和性别。诺曼征服后,罚金成为仅支付给法院或国王的收入来源,民事诉请与王室诉请之间出现了划分。1166年的小巡回审判为干涉自由保有土地提供了救济,地方法院中出现了针对诽谤或干涉人身或财产等不法行为的侵害诉讼。到13世纪50年代,侵害令状成为可依权利获得的救济,但仅限于土地和破坏国王安宁的行为。
在大陆法系中,侵权法主要源自罗马法,民法典中规定了合同和侵权责任。在苏格兰法和罗马-荷兰法中,侵权被称为“delict法”,其规则由判例和理论确立,而非详尽法典,但原则仍保留罗马法特征。一些司法管辖区,如魁北克或菲律宾,由于殖民历史或多重法律传统,编纂了普通法和大陆法的混合体。以色列则基本上编纂了普通法的侵权条款。
侵权法的主要救济方式是损害赔偿金,但法院也可针对持续或威胁性损害颁发禁令,如Miller v Jackson案所示。禁令通常不施加积极义务,但一些司法管辖区,如澳大利亚,可以或
Quick Facts
- Field
- Law
- Known for
- Civil wrongs giving rise to legal liability and compensation
- First legal use
- 1580s
- Key remedy
- Compensation in damages (money)
- Alternative names
- Law of delict (Scots and Roman Dutch law)
- extracontractual responsibility (France)
- civil responsibility (Québ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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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与渊源
在大陆法系中,侵权法主要源自罗马法,民法典中规定了义务。普通法系则从英国习惯侵权法中衍生其侵权法。一些司法管辖区由于殖民历史或多重法律传统,编纂了普通法和大陆法的混合体。“tort”一词首次在法律语境中使用是在16世纪80年代。实施侵权行为的人称为侵权人。主要救济方式是损害赔偿金,但也可颁发禁令,在有限情况下容忍自助行为,例如使用合理武力驱逐侵入者。
阅读指南
侵权法作为一项基本机制,为不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民事救济,区别于刑事惩罚和合同义务。它允许受害者通过损害赔偿金追回损失,要求原告证明侵权人的行为是损害的近因。该法律从早期的日耳曼罚金和英国侵害诉讼演变而来,涵盖现代各种问题,包括交通事故、诽谤、产品责任和环境污染。在当代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成功的索赔人必须证明可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是违反义务的直接结果。侵权法深受保险和保险法的影响,许多案件通过理赔调整而非审判解决。其遗产包括替代责任(respondeat superior)和某些活动(如火势蔓延)的严格责任等原则的发展,这些原则在中世纪英国案例中确立。“tort”一词在比较法中通用,但一些司法管辖区使用“delict”或其他术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