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mail
利用威胁进行刑事胁迫,通常为了个人利益。
敲诈勒索是一种利用威胁进行胁迫的犯罪行为,在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有多种定义。在美国,它通常被视为一种信息犯罪,涉及威胁使他人陷入尴尬或遭受经济损失。相比之下,英联邦的定义更为宽泛;例如,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法律规定了更广的范围。在流行文化中,敲诈勒索通常涉及威胁揭露或公开关于某人的真实或虚假的损害性信息,除非满足要求,目标往往是家庭成员或关联人士,而非普通公众。敲诈行为还可能涉及对受害者或其亲近之人进行身体、精神或情感伤害的威胁,或刑事起诉的威胁。它通常是为了个人利益,最常见的是为了职位、金钱或财产。敲诈勒索可被视为勒索的一种形式,有时受同一法律条款管辖,但勒索特指通过未来伤害的威胁夺取个人财产,而敲诈勒索包括阻止合法职业、撰写诽谤信件或使用恐吓手段追讨未偿债务。在许多司法管辖区,敲诈勒索是一项法定罪行,带有惩罚性制裁;它在1968年成为英国法律中的法定罪行。该术语最初源自苏格兰边境地区,指为免受盗贼和掠夺者侵害而支付的保护费。从词源上看,“blackmail”一词源于英格兰和苏格兰边境居民向边境掠夺者支付的保护费。其中的“mail”部分来自中古英语,意为“租金”或“贡品”,源自古诺尔斯语“mál”(协议、言论、诉讼)。这种贡品以货物或劳动形式支付(reditus nigri,即“黑租”),与以白银支付的“白租”相对。一些学者反对将敲诈勒索定为犯罪,理由是“敲诈勒索悖论”:两种单独合法且道德上允许的行为——例如威胁揭露犯罪和索要金钱——在结合时却成为犯罪。
Quick Facts
- Field
- Criminal law
- Jurisdictions
- United States
- England and Wales
- Northern Ireland
- Hong Kong
- Australia
- Known for
- Coercion via threat, often for personal gain
Facts from the source article.
背景与渊源
敲诈勒索最初是苏格兰边境地区的术语,指为换取免受盗贼和掠夺者侵害而支付的款项。'Blackmail'一词有多种词源解释,源于英格兰和苏格兰边境居民向边境掠夺者支付的保护费。其中的'mail'部分源自中古英语'male',意为租金或贡品,源自古诺尔斯语'mál'(协议、言论、诉讼)。这种贡品以货物或劳动形式支付(reditus nigri,即'黑租'),与以白银支付的'白租'相对。另一种说法是,麦凯将其追溯到两个苏格兰盖尔语单词:'blathaich'(保护)和'mal'(贡品、付款)。在爱尔兰语中,术语'cíos dubh'(黑租)用于类似的勒索行为。
阅读指南
它通常被视为勒索的一种形式,尽管两者基本同义;勒索涉及通过未来伤害的威胁夺取个人财产,而敲诈勒索包括使用威胁阻止合法职业、撰写诽谤信件或为追债进行恐吓。一些学者认为敲诈勒索不应被定为犯罪,理由是'敲诈勒索悖论':两种单独合法的行为在结合时成为犯罪。例如,威胁揭露犯罪和索要金钱各自合法,但合在一起构成敲诈勒索。该罪行对定罪者施加惩罚性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