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son
故意且蓄意焚烧财产的非法行为。
纵火罪是指故意且蓄意焚烧或烧毁财产的犯罪行为。实施该行为的人被称为纵火犯,若其反复作案,则可能被认定为连环纵火犯。虽然纵火多涉及建筑物,但该术语同样涵盖故意焚烧车辆、船只或森林的行为。
此行为与纵火癖不同,后者是一种以对火着迷为特征的精神障碍。事实上,大多数纵火犯并非纵火癖患者。某些法律体系还将纵火与过失纵火区分开来,后者是指因疏忽或大意而非故意引发的火灾,并导致死亡、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人们纵火的原因多种多样。纵火可能发生在骚乱、内乱、种族清洗或战争期间。它可能是一种恐怖主义行为,一种通过保险欺诈获取经济利益的手段,或是一种情感满足的来源——例如,消防员为个人娱乐、报复或掩盖抢劫、谋杀等其他罪行而纵火。汽油或煤油等助燃剂常被用于引发、助长和引导火焰。检测这些液体的残留痕迹是火灾调查的关键环节。
“Arson”一词源于法律法语“arsoun”(13世纪末),其词源可追溯至古法语“arsion”和晚期拉丁语“ārsiōnem”(意为“焚烧”),源自动词“ardēre”(意为“燃烧”)。在古英语中,该词为“bærnet”,字面意思为“焚烧”。爱德华·柯克于1640年使用了“indictment of burning”这一短语,而“arsonist”一词首次出现于1864年。
纵火的动机多种多样,且已有数百年的文献记载。在学术研究中,它有时被称为“放火行为”。由于动机范围广泛、研究样本较小,以及法律、社会和心理领域对纵火定义的不同,对纵火犯进行侧写十分困难。在骚乱期间,人们可能出于破坏行为而纵火;在内乱或种族清洗期间,则可能作为战争、恐怖主义或政治抗议行为而纵火。例如,在一些城市的体育赛事结束后,汽车、垃圾箱和建筑物有时会被点燃。火灾也可为撤退或前进的军队提供掩护,例如1991年伊拉克军队从科威特撤退时纵火。临时爱尔兰共和军和妇女社会政治联盟等组织曾将纵火用作政治暴力手段。在最近的缅甸内战中,军政府焚烧房屋以驱赶城市战斗人员。相反,纵火或纵火威胁曾被用作针对活动人士的伪旗行动或诽谤策略,例如马里努斯·范德卢贝和马丁·索斯特雷的案件。
经济利益是另一个常见动机。2019年,一对已婚夫妇和四名同谋因在四年内实施一系列住宅、商业和仓库纵火而被捕并定罪。他们将鸡肉放入开启的油炸锅中,使火灾看起来像烹饪事故,然后对建筑物和烟熏损坏的货物提出保险索赔。在被抓获前,他们的骗局共获利约400万美元。
情感满足也驱使一些纵火犯。消防员纵火犯,如调查员约翰·伦纳德·奥尔,因出于个人娱乐或英雄情结而纵火被定罪。其他人则出于对房东、雇主、朋友或亲属的报复而纵火,往往低估了火势蔓延的速度。造成99人死亡的杜邦广场酒店火灾,起因是三名罢工工人点燃了存放新家具的储藏室。火焰迅速蔓延,引燃了舞厅,并很快吞噬了整个酒店。1994年,艺术家丽莎·洛佩斯在浴缸中点燃了伴侣的运动鞋,意外烧毁了她与他人合住的豪宅。许多致命火灾都发生在争吵期间或之后。
一些纵火行为发生在由妄想或幻觉引起的精神病发作期间。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能被认定为犯罪精神错乱,并被送往精神病院而非监狱。纵火也被用于掩盖抢劫或谋杀等其他罪行,尽管这些企图往往无法隐藏钝器伤、刺伤或枪伤的证据。法医可以通过检查受害者食道、肺部或口腔中是否有烟灰来判断其在火灾发生时是否还活着。
纵火的法律定义在世界各地有所不同。在许多国家,包括英联邦国家和法国,纵火是一种刑事财产损害行为,当危及人的生命时,处罚更为严厉。例如,苏格兰将该行为分为“故意纵火”(财产损害)和“应受谴责的鲁莽行为”(人身伤害)。根据英国普通法,纵火被定义为“恶意焚烧他人住宅”,但这一具体罪名于1971年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被废除。
Quick Facts
- Field
- Criminal law, fire investigation
- Known for
- Willful and deliberate burning of property
- Legal origin
- English common law
- Etymology
- From Law French arsoun, late 13th century
- Common law elements
- Malicious
- burning
- of the dwelling
- of an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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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与渊源
纵火作为一种行为已有数百年文献记载。该术语源于法律法语“arsoun”(13世纪末),源自古法语“arsion”,再源自晚期拉丁语“ārsiōnem”(意为“焚烧”),来自动词“ardēre”(意为“燃烧”)。古英语术语为“bærnet”,字面意思为“焚烧”。英国普通法将纵火定义为“恶意焚烧他人住宅”,包含四个要素:恶意意图、焚烧(足以烧焦)、针对住宅(居住场所)以及针对他人住宅。该行为在法律上区别于过失纵火(涉及疏忽而非故意意图)和纵火癖(一种冲动控制障碍);大多数纵火犯并非纵火癖患者。纵火的目标可以是建筑物、机动车辆、船只或森林。火灾通常使用汽油或煤油等助燃剂来点燃、助长和引导火焰,检测可燃液体残留物是火灾调查的关键部分。动机多种多样,包括通过保险欺诈获取经济利益、情感满足、报复、个人娱乐或掩盖抢劫、杀人等其他罪行。纵火也可能发生在骚乱、内乱、种族清洗或战争期间,有时作为伪旗行动或诽谤手段。在某些情况下,纵火犯在妄想或幻觉下行动,可能被认定为犯罪精神错乱。消防员纵火(出于娱乐或英雄情结)是一种公认的现象。通过纵火掩盖杀人的企图往往不成功,因为法医可以检测到呼吸道中的烟灰或测试一氧化碳以确定受害者在火灾发生时是否还活着。
阅读指南
纵火被认为区别于纵火癖,后者是一种以对火着迷为特征的冲动控制障碍。大多数纵火行为并非由纵火癖患者实施。过失纵火在某些司法管辖区与纵火在法律上有所区别,但通常指个人因疏忽或大意引发火灾,导致死亡、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情况。纵火犯可能在骚乱、内乱、种族清洗或战争期间纵火。纵火犯可能出于战争、恐怖主义、经济利益(即保险欺诈或营利性纵火)、情感满足(即消防员纵火、个人娱乐、报复或复仇)或掩盖抢劫、杀人等其他罪行而实施犯罪。火灾通常使用助燃剂(如汽油或煤油)来点燃、助长和引导火焰。检测和识别可燃液体残留物是火灾调查的重要部分。在美国,普通法中纵火的要素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常有变化。例如,大多数州不再要求“住宅”这一要素,纵火指未经同意或出于非法意图焚烧任何不动产。纵火按严重程度起诉;一级纵火通常涉及人员伤亡,而二级纵火涉及重大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