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vil procedure
管辖民事诉讼规则和法院程序的法律体系。
民事诉讼程序是法院处理民事案件(区别于刑事案件)所遵循的一套规则、条例和标准。它涵盖诉讼如何启动、需要何种送达程序、允许哪些诉状、动议和命令、取证和证据开示的时间和方式、审判如何进行、判决如何达成、审判后的程序、可用的救济措施,以及法院及其书记官如何运作。民事诉讼程序通常分为两大类型:纠问式和对抗式。
与刑事诉讼程序的关键区别在于,刑事案件通常由国家提起以惩罚犯罪者,尽管有些制度(如英国和法国法律)允许私人起诉。而民事诉讼则由个人、公司或组织为自身利益提起,政府机构也可以成为当事人。民事和刑事案件通常在不同的法院审理。在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提起刑事指控的一方是公诉方;提起民事诉讼的一方是原告或索赔人。在这两种程序中,对方当事人都是被告。在刑事案件中,政府名称列在案件标题首位——例如,在美国联邦法院中为“United States v. Sanchez”,在某些州为“People v. Sanchez”,在其他州为“State v. Sanchez”,或在马萨诸塞州、宾夕法尼亚州、弗吉尼亚州和肯塔基州为“Commonwealth v. Sanchez”。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则为“R. v. Sanchez”(其中“R.”代表国王或女王)。在民事案件中,提起诉讼的一方列在首位,因此如果桑切斯起诉则为“Sanchez v. Smith”,如果史密斯起诉则为“Smith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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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与渊源
民事诉讼程序规定了法院在裁决民事案件(与刑事法律事务相对)时应遵循的规则和条例。它管辖诉讼如何启动、需要何种送达程序、允许的诉状、动议和命令类型、取证和证据开示的时间和方式、审判的进行、判决过程、审判后程序、各种救济措施,以及法院和书记官如何运作。民事诉讼程序传统上分为纠问式和对抗式两种类型。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起诉由国家提起以惩罚犯罪者,而民事诉讼则由个人、公司或组织为自身利益提起。政府机构也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在基于英国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提起民事诉讼的一方通常称为原告或索赔人,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在民事诉讼中,提起诉讼的一方列在案件标题首位。民事法院的主要救济措施是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的金钱数额,即“损害赔偿金”。替代性的民事救济包括返还财产或财产转让,或通过禁令限制或命令某些行为。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高于民事案件:在英国法律中,公诉方必须“排除合理怀疑”地证明有罪,但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只需“基于盖然性权衡”证明其案件。
阅读指南
民事诉讼程序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为解决私人当事人、公司和组织之间的纠纷,以及政府机构作为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时的纠纷提供了框架。它在几个关键方面与刑事诉讼程序相区别:民事诉讼是为私人当事人的利益而非国家利益提起;证明标准较低(“盖然性权衡”对比“排除合理怀疑”);主要救济方式是金钱赔偿,但也可采用返还财产、财产转让和禁令。民事诉讼规则管辖诉讼的每个阶段,从启动到审判及审判后程序,确保裁决有序且可预测。刑事审判中的证据通常可在关于同一事项的民事诉讼中采纳,但即使被告在刑事审判中被判无罪,受害者可能仍需证明其民事案件,因为证明标准不同。民事诉讼程序因国家而异,在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英格兰和威尔士、德国、印度、意大利、荷兰、罗马尼亚、苏格兰、南非、美国和不丹等司法管辖区适用特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