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Systems & Concepts Codexery

Canon law

管理基督教会的内部法律体系,起源于古代教会会议。

教会法是由教会权威(教会领导层)为管理基督教组织或教会及其成员而制定的一套法令和规章。它包括管辖天主教会(包括拉丁教会和东方天主教会)、东正教和东方正统教会,以及圣公会内各国家教会的内部教会法。

Quick Facts

Field
Ecclesiastical law
Known for
Oldest continuously functioning legal system in the West
Key collection
Apostolic Canons

Facts from the source article.

背景与渊源

在这三大传统中,教规最初是由教会会议采纳的规则;这些教规构成了教会法的基础。术语“canon”源自希腊语 κανών,意为规则。天主教会拥有据称是西欧最古老的持续运作的内部法律体系,虽晚于罗马法,但早于现代欧洲大陆法系传统的演变。拉丁教会法的历史可分为四个时期:古法时期、新法时期、最新法时期和《教会法典》时期。东方天主教会法经历了自身的法典化,最终形成了1990年由教宗若望·保禄二世颁布的《东方教会法典》。

阅读指南

天主教教会法是一个完全成熟的法律体系,设有法院、律师、法官、法典、解释原则和强制处罚,但在大多数世俗司法管辖区不具有民事约束力。天主教教会法的学术学位包括教会法学士(J.C.B.)、教会法执照(J.C.L.)和教会法博士(J.C.D.)。其立法风格大部分借鉴了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罗马教会法院倾向于遵循欧洲大陆的罗马法风格,采用合议庭法官和一种称为“纠问式”的调查性诉讼程序。天主教教会法的制度和实践与欧洲大部分地区的法律发展并行,现代大陆法和普通法都受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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