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mestic violence
发生在家庭环境中的暴力,全球范围内举报率极低。
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内部发生的伤害行为,最常见于已婚或同居伴侣之间。当包含非身体虐待时,也称为家庭虐待。该术语常与亲密伴侣暴力互换使用,指恋爱关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实施的虐待——这可能发生在现任或前任配偶及伴侣之间。更广泛地说,家庭暴力还可能涉及子女、兄弟姐妹或父母等家庭成员。
虐待有多种形式:身体、言语、情感、经济、宗教、生殖和性虐待。其范围从隐蔽的胁迫行为到严重的身体暴力,如扼颈、殴打、女性割礼和泼酸,这些可能导致毁容或死亡。技术也被用于骚扰、控制、监视、跟踪或黑客攻击。家庭谋杀包括石刑、烧新娘、荣誉谋杀和嫁妆致死,有时涉及不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2015年,英国内政部将其定义扩展至包括胁迫控制。
在全球范围内,大多数受害者是女性,且她们往往遭受更严重的虐待。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球三分之一的女性一生中会经历家庭暴力。在某些国家,家庭暴力在法律上被允许或在社会上被合理化,尤其是当女性被怀疑不忠时。研究表明,一个国家的性别不平等程度与其家庭暴力发生率之间存在直接关联——不平等程度越低,暴力越少。这种犯罪是全球举报率最低的犯罪之一,无论男女受害者均如此。
施虐者通常认为他们有权这样做,或者认为暴力是可接受的、合理的,或不太可能被举报。这可能形成代际循环,使儿童和其他家庭成员将暴力视为正常或默许。许多人并不将自己视为施虐者或受害者,而是将事件视为失控的家庭冲突。对家庭暴力的认识、看法和记录因国家而异。它经常发生在强迫婚姻或童婚的背景下。
在虐待关系中,通常会出现一个循环:紧张积累、暴力发生、随后是和解与平静期。受害者可能因孤立、权力与控制动态、与施虐者的创伤性联结、文化接受、缺乏金钱、恐惧、羞耻或对子女的担忧而感到被困。虐待的后果可能包括身体残疾、慢性健康问题、精神疾病、经济困难以及难以建立健康的关系。严重的心理障碍如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很常见。暴露于家庭暴力的儿童通常会发展出早期的心理问题,如回避、对威胁的过度警觉和失调的攻击性,这可能导致替代性创伤。
“家庭暴力”一词首次以其现代含义——即家庭内的暴力——使用是在1973年杰克·阿什利向英国议会的演讲中。此前,它指的是国内骚乱或国家内部的暴力,而非国际冲突。传统上,家庭暴力主要与身体行为相关,诸如“妻子虐待”、“殴打妻子”、“妻子毒打”和“受虐妇女”等术语很常见。随着定义扩展到包括未婚伴侣、非身体虐待、女性施虐者和同性伴侣,这些术语已不再流行。如今,家庭暴力被广泛定义为包括“家庭成员或亲密伴侣实施的所有身体、性、心理或经济暴力行为”。
亲密伴侣暴力常与家庭虐待同义使用,但它特指伴侣关系内的暴力——无论是已婚、同居还是约会。世界卫生组织将控制行为也纳入此定义。此类暴力发生在异性恋和同性恋关系中,可由男性对女性或女性对男性实施。家庭暴力是一个更广泛的术语,包括儿童虐待、老人虐待以及其他亲属间的暴力行为。1993年,《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暴力宣言》将家庭暴力定义为家庭内的身体、性和心理暴力,包括殴打、女童性虐待、嫁妆相关暴力、婚内强奸、女性割礼以及其他有害的传统习俗。
历史上,19世纪初的大多数法律体系默认接受殴打妻子是丈夫的权利。16世纪的英国普通法将家庭暴力视为对社区的犯罪而非对个体女性的犯罪,将殴打妻子指控为破坏治安。妻子可以通过向当地治安法官申请和平保证金来寻求补救。
Quick Facts
- First known modern use
- 1973
- Context of first use
- Address to the Parlia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by Jack Ashley
- Earlier meaning
- Civil unrest, domestic violence from within a country as opposed to international violence
- Global victim demographic
- Overwhelmingly women
- Who estimate
- One in three of all women are subject to domestic violence at some point in their life
- Reporting status
- Among the most underreported crimes worldwide for both men and wo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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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与渊源
“家庭暴力”一词首次以其现代含义——即家庭内的暴力——使用是在1973年杰克·阿什利向英国议会的演讲中。此前,该词主要指国内骚乱,即国家内部的暴力,而非外国势力实施的国际暴力。传统上,家庭暴力主要与身体暴力相关,诸如“妻子虐待”、“殴打妻子”、“妻子毒打”和“受虐妇女”等术语很常见,但随着定义扩展到包括未婚伴侣、非身体虐待、女性施虐者和同性伴侣,这些术语已不再流行。如今,家庭暴力被广泛定义为包括“家庭成员或亲密伴侣实施的所有身体、性、心理或经济暴力行为”。历史上,《大英百科全书》指出,“在19世纪初,大多数法律体系默认接受殴打妻子是丈夫的权利”。16世纪的英国普通法将家庭暴力视为对社区的犯罪而非对个体女性的犯罪,将殴打妻子指控为破坏治安。布拉德利案,这一先例在普通法中持续了数十年。19世纪的政治 agitation 和第一次女权主义运动导致英国、美国及其他国家在公众舆论和立法方面发生了变化。到19世纪70年代末,美国大多数法院已否定了丈夫有权对妻子进行身体惩戒的主张。在世界大多数法律体系中,家庭暴力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得到处理;事实上,在20世纪末之前,大多数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中对家庭暴力的保护非常少。家庭虐待的形式包括身体、言语、情感、经济、宗教、生殖和性虐待。其范围从隐蔽的胁迫形式到婚内强奸和其他暴力身体虐待,如扼颈、殴打、女性割礼和泼酸,这些可能导致毁容或死亡,并包括使用技术进行骚扰、控制、监视、跟踪或黑客攻击。家庭谋杀包括石刑、烧新娘、荣誉谋杀和嫁妆致死,有时涉及不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
阅读指南
家庭暴力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和当代问题,早在16世纪就被英国普通法认定为对社区的犯罪,然而几个世纪以来,法律体系往往默认接受殴打妻子是丈夫的权利。该术语本身从指国内骚乱演变为1973年才具有家庭内暴力的现代含义。这一现象在全球普遍存在,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三分之一的女性一生中会经历家庭暴力。研究已确定一个国家的性别不平等程度与家庭暴力发生率之间存在直接且显著的相关性,性别平等程度较低的国家暴力发生率更高。家庭暴力仍然是全球男性和女性举报率最低的犯罪之一。这一问题凸显了根深蒂固的性别不平等以及持续法律改革和意识提升的必要性。
起源与女权主义法庭模式
1990年3月,雷德芬法律中心启动了一项具有变革意义的服务,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提供法庭系统内的前沿支持。该计划基于坚定的女权主义理念,要求受薪员工——尽可能由女性担任——为寻求暴力禁止令的女性提供全面的支持。团队由一名律师和两名支持工作者组成,不仅提供法律代理,还解决经济压力、住房不稳定、情感创伤和咨询需求,围绕每位女性协调社区服务网络。当地治安法官莉莲·霍勒支持这一倡议,法庭专门划出一个房间,保护女性免受法庭内外的威胁和恐吓。在治安法官服务处的帮助下,WDVCAS工作人员在警方未能干预的案件中获得了保护令。最初仅在雷德芬地方法院每周三进行的一次会议很快证明了其价值,为澳大利亚法院如何应对逃离暴力的女性树立了模板。
从一个法庭到全州网络
这一成功迅速引发复制:安全房间概念和整体倡导模式被推广到新南威尔士州的其他地方法院,并最终扩展到其他州。管理权后来由新南威尔士州法律援助机构接管,该计划更名为“女性家庭暴力法庭倡导服务”。
安全计划、警方介入与未满足的需求
开发了家庭暴力安全评估工具供警方评估威胁等级,并建立了新的转介系统,要求每起家庭暴力事件都需转介至WDVCAS,并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然而,资金并未随之增加以应对由此激增的需求。BOCSAR的研究后来得出结论,评估工具和“更安全路径”计划均无效。一项政府委托的评估还记录了显著的参与抵触情绪,尤其是在原住民社区,警方介入过程是一个主要障碍。与此同时,新南威尔士州法律援助机构和其他机构记录到,警方回应不足的情况持续存在,包括越来越多的女性被不当列为家庭暴力案件的被告。这些失败继续阻碍女性寻求帮助,暴露了政策设计与系统本应保护者的现实生活之间的差距。
政治脆弱性与生存斗争
该部门的制度地位从未稳固。然而,这种参与无法使网络免受政治风险的影响。此举震惊了整个部门,而最初作为该计划创始机构的雷德芬法律中心完全退出了这一过程。这一事件突显了一个反复出现的脆弱性:一个由社区非营利组织组成的网络,为女性及其子女提供重要的前线保护,却始终暴露在政治意愿的转变之下,其资金和运营连续性随着每次政府更迭而岌岌可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