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ical Figures Codexery

Frans Hals

荷兰黄金时代肖像画家,以生动、富有绘画性的现实主义风格著称。

Frans Hals

Wikipedia / Wikimedia Commons

弗兰斯·哈尔斯(老)(约1582年–1666年8月26日)是荷兰黄金时代的画家,一生在哈勒姆生活和工作。他深受富裕市民委托人的追捧,创作个人、夫妻、家庭和机构团体肖像,也为普通市场绘制特罗尼画。哈尔斯擅长一种松散、富有绘画性的肖像风格,与弗斯普龙克所代表的工整画派截然不同,其作品以捕捉生动的人物性格而著称,眼神中闪烁着友善的光芒或嘴角挂着微笑。

Quick Facts

Born
c. 1582 in Antwerp, Spanish Netherlands
Died
26 August 1666 in Haarlem, Dutch Republic
Field
Painting
Nationality
Dutch (born in the Spanish Netherlands)
Known for
Portraits, especially group portraits of civic guards and regents; lively, painterly style

Facts from the source article.

背景与渊源

弗兰斯·哈尔斯约1582年出生于安特卫普,是布商弗兰肖瓦·弗兰斯·哈尔斯·范梅赫伦与其第二任妻子阿德里安切·范赫滕里克之子。他的家族在安特卫普陷落(1584–1585年)期间逃往新荷兰共和国的哈勒姆,哈尔斯在那里度过了余生。他师从佛兰德移民卡雷尔·范曼德,但范曼德的矫饰主义影响在哈尔斯的作品中几乎不见踪迹。1610年,哈尔斯成为哈勒姆圣路加公会的成员,并开始为市议会担任艺术品修复师,负责修复一批包括海特亨·托特·辛特·扬斯、扬·范斯科雷尔和扬·莫斯塔特作品在内的大型艺术收藏。由于地方当局不赞成在宗教场所悬挂宗教画,宗教题材的市场消失,哈尔斯转而从事肖像画创作。

哈尔斯约1610年与第一任妻子安妮克·哈门斯多赫特结婚;由于他出身天主教家庭,婚礼在市政厅登记。安妮克于1615年去世,当时他们的第三个孩子刚出生不久。1617年,哈尔斯与已有八个月身孕的莉丝贝特·雷尼尔斯结婚;他们共育有八个孩子。哈尔斯坚持让客户到哈勒姆找他,拒绝在阿姆斯特丹作画。他的作品在大部分人生中需求旺盛,但最终过时,并陷入财务困境。他从事修复师、画商和艺术品税务专家的工作,但多次被债权人告上法庭。1652年,他变卖家产以偿还面包师的债务;清单上仅有三张床垫和长枕、一个衣柜、一张桌子和五幅画。陷入赤贫后,市议会于1664年授予他每年200荷兰盾的年金。哈尔斯于1666年在哈勒姆去世,葬于大教堂。

More in 艺术家与作曲家

Elsewhere in Historical Figures

发现错误?

读者更正将直接进入我们的审核队列。 建议修改 · 本网站内容来源说明

评论

加载中…
在交互式百科全书中打开 →